(原标题: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经济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超1%,不得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承担其履职费用,并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