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关连交易-订立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中海油服于2025年10月29日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订立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取代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的现有协议。该框架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须经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协议,中海油服集团将继续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中国海油集团则继续向中海油服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他辅助服务,以及物业租赁与管理服务。中国海油持有中海油服50.86%股份,为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油田服务人民币528亿、572亿元;装备租赁等服务67.36亿元、74.96亿元;物业服务业4.29亿元、4.84亿元。定价政策依据国家指导价、可比较市场价格或公平协商原则确定,并参考国际咨询机构数据及招标机制确保公允性。
董事会认为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并委任铠盛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提供意见。相关通函预计于2025年11月17日前寄发股东。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审议批准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