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研发大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志学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