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增加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新增实施主体为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和新设立的分公司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增实施地点包括仪征市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刘联路1号、18号及联众路南侧地块。项目投资总额由21,000.00万元增至22,6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购置土地,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保持21,000.00万元不变。公司拟通过向子公司及分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或增资方式实施项目。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