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参会,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股东会撤换。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