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被解职等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报告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须确定新人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数据及未了事务,并签署交接书。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持续三年。未履行承诺或移交瑕疵将被追责,可申请复核。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