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合规培训等职责。秘书须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被监管处罚等情况。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需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后续培训。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确保知情权和参会权。秘书辞职或被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