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红坚持现金为主、形式多样、合理回报、可持续发展原则。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按持股比例分配,可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时,可进行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董事会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分红安排。董事会制定分红议案,经股东会表决后实施,分红派发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分红预案及执行情况。如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不足,需说明原因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