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电子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行为。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大股东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不得超过2%。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不低于5%。制度同时规定了信息披露、违规处理及亲属交易管理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