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电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委托理财行为,仅限保本固定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委托理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分别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50%以上,且金额分别超1,000万元或5,000万元。财务部负责理财业务实施与管理,包括风险评估、合同签署、台账建立及风险监控。审计委员会有权核查理财业务。公司应选择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合作,签订书面合同,确保资金安全。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提前终止、受托方重大风险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未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将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