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因7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92万份,激励对象由92人变更为85人,股票期权总数由165.58万份变更为152.66万份。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不低于相应指标,但公司实际未达标,故8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152.66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无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尚需办理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