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信息披露等职权。重大事项需经党委前置研究,合法性审查。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通知分别提前十日与五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须过半数董事通过,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