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不得在公司任职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提名人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六年,可连任。其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工作条件及履职所需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