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独立履行职责。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应形成记录并保存,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需明确说明理由。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