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举行的临时股东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股份代号:2515)将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在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112号第二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会,或其任何续会。
本次会议将审议一项特别决议案:审议并批准建议采纳无面额股制度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可委任临时股东会主席或另一名代表出席大会并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于会议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至少24小时送交公司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如股东拟委任非会议主席的人士为代表,需在表格中填写该代表的全名及地址。受委代表毋须为公司股东,但必须代表股东出席会议。若为联名股东,仅排名较优先的股东表决有效。授权书或相关文件如由代理人签署,须经公证人签署证明。
股东应在代表委任表格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以明确投票意向;若未作标记,受委代表有权酌情投票或弃权。此外,受委代表亦可就会议中适当提呈的其他决议案酌情投票。
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并投票。表格如有修改,须由签署人简签确认。为处理便利,建议提供证券证书编号。公司不接受在表格上添加任何特殊书面指示。
有关特别决议案的完整内容,请参见临时股东会通告。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词汇与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发出的通函中定义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