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股份管理。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亦纳入管理。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个人信息及变动情况。买卖股票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5日内、重大事件影响期间等不得买卖。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主体须避免内幕交易,违规将受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