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本期债券”),该发行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本期债券于2025年10月24日簿记建档,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本期债券前五年票面利率为2.45%,每5年调整一次。本行有权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券。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景在伦先生、吴显明先生、陈霜女士及刘鹏先生;非执行董事周云杰先生、Rosario Strano先生、谭丽霞女士、Giamberto Giraldo先生及邓友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邢乐成先生、张旭先生、张文础先生、杜宁先生及范学军先生。
本公告由董事会授权发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在伦
董事长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
2025年10月28日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一家根据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之认可机构,并不受限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亦未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