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如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若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应及时披露。
公司拟豁免披露的,应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确有泄密风险的,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暂缓或豁免事项需履行内部程序,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相关材料归档保存十年。
公司须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及时披露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