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旨在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明确关联方范围及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需保持资产、财务、人员、机构和业务独立,关联交易须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门应加强日常防范,审计部门定期核查。注册会计师须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资金清偿原则上以现金进行,非现金资产抵债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