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会议表决实行回避制度,讨论涉及委员自身议题时应回避。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