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拟披露信息若属核心技术、经营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经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确认并登记归档。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泄露或市场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须防止信息泄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