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后续任职情况及未履行承诺的保障措施。独立董事辞任还需说明相关注意事项。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解任,自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离职。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