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威县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五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与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举办者权益转让协议(编号:XTXM2024-01)于2024年11月29日在河北省邢台市签署。转让方为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瑾育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方为莱克控股有限公司、南风知我意(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刘文宪。
本次转让标的为威县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五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部举办者权益。整体估值为5.4亿元,其中披露债务4.72亿元,转让对价6,790.98万元,根据交割日债务情况调整。转让对价分期支付,自交割日起未付部分按年利率5%计息。
目标主体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优先债务由目标主体按约偿还,收购方承担连带责任;普通债务中沧州银行贷款需置换担保或提前偿还,其余按期支付;或有债务1,000万元以内由目标主体承担,超出部分由转让方承担。
收购方及担保人提供两项担保:刘文宪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收购方将所持目标公司70%股权质押给转让方或其指定债权人。在交易价款付清前,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或股东一致同意,或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
协议分四步实施:签署并报上市公司审批;支付首笔款、交割70%股权及部分管理权;支付剩余款项;完成30%股权转让及全部管理权交割。违约情形包括逾期付款超30日、未履约担保义务等,转让方可宣布款项提前到期并要求支付5,000万元违约金。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上市公司未批准则自动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