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审议中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委员会成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