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思敏主持,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7人,代表股份265,239,742股,占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42.281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