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资公司)
亮晴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603)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與合資夥伴I(NAGAWA Pharmaceutical Co., Ltd)及合資夥伴II(Mirxes Pte Ltd.)訂立合資協議,同意於香港成立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50百萬港元,以現金繳足。合資公司將由本公司、合資夥伴I及合資夥伴II分別擁有75%、20%及5%權益,並視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其賬目將綜合入賬。
合資公司主要於香港及選定亞太國家從事抗衰老產品及解決方案的研發及銷售業務。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本公司有權提名三名董事及董事會主席,該等合資夥伴有權提名兩名董事。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股權,若向第三方轉讓,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合資夥伴I為日本製藥公司,專注抗衰老技術,包括精準生物年齡分析及基於外泌體、脂質體等技術的個人化干預產品。合資夥伴II為Mirxes Holding Company Limited的全資附屬公司,總部位於新加坡,專注分子診斷及腫瘤學相關檢測技術,擁有研發、臨床及生產設施。
本公司為香港醫學美容服務供應商,於銅鑼灣、尖沙咀、旺角及中環經營醫學美容中心。董事會認為,成立合資公司可結合各方在生物科技研發、製造及客戶拓展的優勢,由外在美容服務轉型為提供全方位美容及健康解決方案,提升客戶終身價值,創造可持續收入。
根據GEM上市規則,成立合資公司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股東批准。董事認為交易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