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为:截至承诺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亦不存在依据该指引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