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及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获标准无保留意见,现任董事、高管未被立案调查。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资产质量,与现有主业具有协同效应,涉及的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晰,可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权属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