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等。董监高在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交易股票;严禁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可转让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在上市1年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市时持有首发前股份的25%。相关人员持股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