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相关主体。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公司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禁止以新闻发布代替公告。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须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