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