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公司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召集。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及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工作条件、信息通报和津贴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独立性进行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