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会议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独立董事可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