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审查候选人并提出任免建议;制定并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对董事及高管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董事个人评价或报酬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