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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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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其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及公司治理等。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不得领薪。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任需报告并公告,且须完成离任审查和工作移交。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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