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核查意见指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实际控制人均为李罡、姜宏、余希平三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