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往来。明确禁止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严禁通过拆借、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董事会、财务部门、审计委员会等负责防控与监督,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追讨措施。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