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登记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相关人员不得在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减持。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减持需提前披露计划并按规定备案。严禁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违反规定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