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定期报告、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公司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反规定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