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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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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提前聘请。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内控体系、良好执业记录等条件。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监督选聘过程、评估执业质量,并定期提交履职评估报告。选聘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资质审查、评审打分、决策审批等环节,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不得为个别机构量身定做条件,选聘结果须公示。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原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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