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组织与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应以现场形式召开,可结合网络等方式。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决议由董事会执行,公司应依法披露。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