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03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增长不低于38.00%”的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条件的76.302万股限制性股票亦予以作废。本次合计作废87.336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作废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按规定持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