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韶关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3.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1,010,1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金财投资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工业资产同受韶关市国资委控制。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工业资产及金财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韶关市国资委。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韶关市国资委批复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