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要求提供反担保。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其他担保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公司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被担保人未按时还款或出现重大风险应及时披露。违规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