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审批不得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不得为资信不良、经营恶化、未落实反担保等情形的对象提供担保。担保事项涉及审批权限的,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防范担保风险。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