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薪酬结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公司经营情况、职责履行及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核确定,遵循责权利匹配、效益挂钩、长远利益结合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方案初步确定,董事薪酬需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按职务领薪,外部董事不领薪;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税。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盈利状况等因素。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