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担保对象包括:河北航空有限公司(不超过29.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厦航一号”至“厦航十八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厦门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SPV(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江西航空有限公司(不超过3.2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且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被担保人中,河北航空为厦门航空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3.29%;SPV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航租赁为控股子公司(持股75%),资产负债率77.54%;江西航空为控股子公司(持股60%),资产负债率49.47%;商舟物流为参股公司(持股37.9%),资产负债率33.69%。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涵盖主债务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担保期限依主债务约定期限确定。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0.9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助于支持下属公司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