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电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相关事项如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撤销监事会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