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按劳分配、责权利匹配、与公司效益挂钩、兼顾长远利益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办法执行,不另领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方案拟定,董事津贴需经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审议。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盈利及战略调整。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特定情况下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