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融资租赁安排(海尔))
立德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49)于2025年10月27日(交易时段后),其综合联属实体黑龙江工商学院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售后回租合同(海尔)及咨询服务合同(海尔),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根据售后回租合同(海尔),黑龙江工商学院向海尔出售租赁资产(海尔)并回租,售价为人民币30,000,000元,总租赁付款约为人民币32,920,100元。租赁资产包括服务器、交换机、空调、桌椅、LED显示屏等,于2025年10月13日未经审核账面值约人民币37,215,560元。租期为36个月,所有权在验收确认函盖章日后转让予海尔,租期届满并付清款项后,将以“原样”基准返还予黑龙江工商学院。
海尔将分两期支付售价:首期人民币900,000元在满足收据、付款通知、估值报告及验收获确认等条件后10个营业日内支付;第二期人民币29,100,000元在首期条件达成并收到付款通知后10个营业日内支付。租赁付款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优惠利率调整。
咨询服务合同(海尔)规定,黑龙江工商学院于签约后三个营业日内向海尔支付服务费人民币900,000元,服务内容包括宏观经济分析、融资租赁介绍及安排分析等专业咨询。
刘先生、董女士、哈尔滨祥阁及南通峻华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为黑龙江工商学院履行义务提供担保。
融资租赁安排(海尔)按单独基准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就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下的须予披露交易。与过去十二个月内相同订约方的过往融资租赁安排合计后构成主要交易,但因过往交易已合规,无需重新分类。










